<談情說愛讀繪本>

愛你所領養的孩子
——《艾莉森的家》之領養觀


以前領養孩子的目的是來當童工或童養媳,現代人領養應該是為了愛的緣故。希望我們的社會有更多像艾莉森一樣幸福的孩子。


黃迺毓(台灣師範大學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教授)


  艾 莉森是個被西方父母領養的東方女孩,之前她年紀小,身世問題並未干擾她,然而有一天,她穿著奶奶寄給她的和服,看著鏡子,猛然發現自己長得不像爸媽,不是 爸媽親生的,頓時產生一些複雜的情緒。她開始困惑,心神不寧,甚至故意與爸媽作對。幸好來了一隻流浪貓,她想領養這隻無家可歸的貓,與父母討論之後,他們 家終於又添加一份子。


被領養孩子的重新認定過程
   封面圖片是一對看來面慈心善的夫妻和一個剪著娃娃頭的黑髮且單眼皮的小女孩,小女孩手上捧著一個跟她長得很像的娃娃。家,指的是一個住的地方,同住的人 或因血緣,或因婚姻,或因其他因素而形成家人關係。然而在艾莉森的家裡,成員顯然包括「非血緣」的關係。小小孩只要有人真心地疼他,就認定這些人是家人。 但是隨著孩子的社會化過程,他會注意到人與人之間的同與不同,尤其艾莉森已經是個幼兒園生了,這個「重新認定」的過程遲早會發生。
  當她赫然發 現自己是被原有者「送給」別人的,心裡的驚懼很大:為什麼別人的爸媽都會養自己生下來的孩子,而我的爸媽卻要把我給別人?以孩子自然的想法,喜歡的東西當 然都會留下來,不太喜歡的才捨得給別人呀!是不是我太糟了,所以被嫌棄?那兩個問都沒問我,就把我給了別人的傢伙是怎麼回事?當她進一步想多知道一些情 況,以證實不是自己有問題,而是他們有充分而合理的理由才會這樣做時,爸媽卻對她的原生父母一無所知,疑惑於是轉變成不安,畫面上的表情也由迷惘變成憤 怒。
其實,此時的艾莉森是惶恐而不知所措的,她想知道自己到底是誰,卻沒有人可以告訴她。她憂愁得連玩都失去了興趣,以前以為自己是父母的掌上明 珠,如今發現自己不過是曾經被轉手的「二手」孩子!那──如果連生我的人都不要我了,領養我的人為什麼要愛我呢?他們有何圖謀?會不會有一天,他們發現我 根本是無利可圖的而不要我了?小腦袋裡千頭萬緒,艾莉森當然會做些事來證明她的猜測。
  她剪壞媽媽的玩偶和爸爸的棒球手套,還可惡地宣告:你們 不是我的爸媽!這個發洩的過程對爸媽來說一定很難受,但是他們耐心地等待艾莉森自己走出內心的困境,上帝也疼惜這對夫妻,派了一隻流浪貓來,讓艾莉森在與 貓互動中體會到:愛,是家人之所以成為家人最重要的理由!她覺得貓咪需要一個家,而她願意給牠一個家,不但供吃供住,還可以互相關懷、疼愛。


領養觀古今大不同
   心情平復之後,她向爸媽表達歉意,徵得他們的同意,領養了貓咪。這個故事有了美滿的結局,但是現實生活裡,我們看到有些孩子就像那隻流浪貓一樣,雖然有 生下他們的父母,父母卻因某些原因而無法給他們合宜的照顧。相反地,我們也看到有些夫妻非常想要小孩,卻無法懷孕生產,想盡辦法人工受孕,甚至借腹生子; 有些方法讓夫妻在肉體和精神上都受了很多折磨,也不一定能懷孕,而借腹生子更是冒著很大的人倫風險。
  華人對血緣關係有很深的迷思,總認為血濃 於水,其實即使有血緣關係,感情幾乎還是建立在相處的基礎上。我在國外經常看到夫婦領養不同種族的孩子,給他們原生家庭不可能付出的愛,有些夫妻更是有意 領養特殊需求的孩子,因為他們深知上帝愛「每一個人」。對於生下來有殘缺,連生身父母都不想養的孩子來說,與其讓他們在原來的家庭得不到好的照顧,不如被 人領養來疼愛。
  曾聽一個孩子篤定地說:「小孩子就是給人家愛的。」或許以前領養孩子的目的是來當童工或童養媳,都是苦命人才會遇到的,那是傳統的領養觀念。但是現代人領養應該是為了愛的緣故。
  希望我們的社會也有更多像艾莉森一樣幸福的孩子。(圖片取材自《艾莉森的家》)


《艾莉森的家》, Say Allen/文與圖,劉清彥/譯,東方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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