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縣、台中市、彰化縣、
一、目 的:藉由說故事比賽,引發弱勢兒童的閱讀興趣及表達能力;
協助,鼓勵弱勢家庭踴躍參加,
絡。
二、參賽資格:1.限台中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98年度及
2.比賽前需完成的事項:
A.須有台中縣、
B.故事取材限公立圖書館藏書,書籍編號填寫於報到証上
三、報名日期: 99年1月1日至 99年2月28日止
四、參賽者免費協助:
1.賽前好幫手:安排適合的學生志工免費協助(可不選擇,
2.賽前指南:可免費獲贈一本有關說故事的書籍(報名後另寄)
五、比賽日期及地點:有關之詳細資料及比賽日期,於報名後另寄。
初賽日期:暫訂99年 4月 24 日(星期六)
※第一區地點:彰化縣立圖書館 ※第二區地點:台中國立圖書館
※參賽者只能選擇一區參加初賽,並請填寫在報名表上。
決賽日期:暫訂99年 6 月 6 日(星期六) 決賽地點:暫訂台中國立圖書館
※依初賽評分標準(另訂)選出入圍者參加決賽,
六、比賽獎勵:初賽:凡參加初賽之小朋友,
決賽:獎金如下表(由初賽選出之入圍者參加決賽)
| 第一名 (一位) | 第二名 (二位) / | 第三名 (三位) | 未得名次之 入圍者 | 備 註 |
| 20,000 | 10,000 | 5,000 | 1,000 | 另獲獎狀一紙 |
七、報名規定:完整填寫所附報名表,否則無效。
- 中低收入戶及低收入戶需檢附相關證明之影本。
- 特殊境遇者,
需附上縣市政府所發公文影本或請推薦單位書寫推薦原因等相關資料 。
八、比賽規則:1.故事題材:以國語表達,題材自選,
2.形 式:歡迎自由發揮,道具需自行準備(不提供電源、
3.說故事時間:
九、評審項目:故事內容40%、整體演出(含語調、肢體、台風) 40%、創意20%。
十、頒獎方式:1.初賽:現場頒發參加獎。
2.決賽:現場頒發各項獎金,獎狀另寄。
指導單位:台中縣政府、台中市政府、彰化縣政府、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社會關懷協會
執行單位:台中市台中故事協會、彰化縣故事閱讀協會
好幫手單位:提供協助徵求好幫手之四縣市高中(職)、

恩 不錯 支持...